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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乳业(002946) -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002946NHD(002946)2025-01-20 16:00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修订)》(以下 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修订)》(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 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 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召开 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 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