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瑞股份(300049) - 金诚同达关于福瑞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5]字 0117 第 0029 号 中国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十层 100004 电话:010—5706 8585 传真:010—8515 0267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5]字 0117 第 0029 号 致: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中 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 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现行有效的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 称"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