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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德教育(300192)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1月10日下午2:00在江苏省苏州市相城 区黄埭镇春申路98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会议通 知披露的一致。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关于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接受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聘请,指派许航律师、刘悦律师出席并见证 了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在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申路989号公司会议室 召开的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大会表决程序等事宜进行了审查,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