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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仪器(300417)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300417Nanhua(300417)2024-12-31 16:00

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交易的实际情况做出审慎判断,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 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嘉得力39.4745%的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 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已在《佛 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进行了详 细披露,且已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本次交易拟购买的资产为企业股权,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 情况,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在 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到适当履行的情形下,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 碍。 3、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人员、采购、 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 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市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