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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特(300580) - 江苏太湖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贝斯特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江苏太湖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无锡市太湖西大道 2168 号佳城大厦 411 室 电子邮件:shanshiwen@jsthlaw.com 电话 TEL. : 86-510-8589-8601 邮编:214072 传真 FAX. : 86-510-8589-8602 4/F, Jiacheng Building, No.2168 West TaiHu Avenue, Wuxi City , 214072, JiangSu, PRC 江苏太湖律师事务所 关于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 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贵公司提供的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文件和资料,同 时听取了贵公司人员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 贵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和承诺:贵公司向本所律师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 述及说明是完整的、真实的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 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而无任何隐 瞒、疏漏之处。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