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品宅配(300616) -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 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指派 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7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 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1.经公司 2024 年 8 月 7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