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灿光电(300708) -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致: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接受聚灿 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聚灿光电"或"公司")委托,指派王炜、胡承 伟律师(下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 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是本所律师根据对有关本次股东大会事实的了解及对我国现 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而做出的。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并依 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18 人,代表股份数 239,210,652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1803%。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统计并经公司核查确认, 在网络投票期间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共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