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浪科技(300763) -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一次会议决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及《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锦 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2 月 7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的独立董事 三名,实际参加的独立董事三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 有效。 经全体独立董事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 案》 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