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伟股份(300919)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二月五日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独立董事:曹越、李巍、蒋良兴 1.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 务资助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向参股公司 PT.CNGR DING XING NEW ENERGY、PT Transcoal Minergy、PT HengSheng New Energy Material Indonesia、PT. Satya Amerta Havenport 提供财务资助,可以加快 推进公司产业链一体化布局,保障参股公司冰镍等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同时,公 司将在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加强对上述参股公司的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的 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且本次财务资助其他股东均按 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借款利率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