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洲特材(300963) -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中国上海市世纪大道 88 号金茂大厦 21 层 (200120) 21F, Jin Mao Tower, 88 Century Avenue, Shanghai, China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一月 中国上海市世纪大道 88 号金茂大厦 21 层 (200120) 21F, Jin Mao Tower, 88 Century Avenue, Shanghai, China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 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 复印材料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给本所的 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 原件一致和相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 见书随公司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