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辉科技(301046) -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 获授本次限制性股票的3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5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激励对 象中的人员,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