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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泰格(30122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301229NTG(301229)2025-01-03 16:00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以及《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董 事会还可根据需要设立其他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 并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中应有一名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并担任召 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得为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六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2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