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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电子(301379) - 关于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4)第 047-2 号 致: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西天山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山电子")的委托,担任天山电子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现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4 年修订)》(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天山电子现行有效的《广西天山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以下简称 "本次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