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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培龙(301413)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YE FIT = 2 : 1 : 1 DIAL LAW FIRM 中国 深圳 福田区 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邮政编码: 518038 11F/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 6001 Yitian Road,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P.R. China 518038 电话(Tel.): (0755) 8826 5288 网址(Website): www.sundiallawfirm.com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信达会字(2025)第022号 致: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达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法律文件以及《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 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信达及信达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