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培龙(30141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投资行为,建立规范、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降低投 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避免投资决策失误,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 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 量的货币资金、股权、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其它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规定可以用作出资的资产对外进行各种形式投资的活动。 下列投资事项不属于本制度规定的对外投资: (一)购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不含资产置换 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 (二)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不含资产置换中 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 (三)虽进行前款规定的交易事项但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活动。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经营宗旨; - 1 - (二)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