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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培龙(301413)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培龙"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 核查情况如下: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4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92.35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3.2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