萤石网络: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1月)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1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年度各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 10 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 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四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 法人财产,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五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