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澳科技(00245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H股上市后适用)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 市规则》")、《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 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总 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 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