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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澳科技(002459)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H股上市后适用)
002459JA SOLAR(002459)2025-02-21 11:46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成员必须全部为非执行 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具备适当的专业 资格或具备适当的会计或相关的财务管理专长,符合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 则对审计委员会财务专业人士(以下简称"会计专业人士")的资格要求。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且 该独立董事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 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 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1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门(即"审计监察委员会")为日常办事 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同时在审计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内, 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依法检查会计账目及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