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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化学(301256) -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301256HUARONG CHEMICAL(301256)2025-02-24 10:45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及《华 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 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或承办公 司资产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