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动力(600178) - 东安动力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修订)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本制度经 2025 年 2 月 24 日召开的九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 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公司和股东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价 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 或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 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按规定报送 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