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梦数据:《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六条 公司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事件没有达到本制度规定的披露标准,或 者本制度没有具体规定,但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或公司董事 会认为该事件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当按 照本制度的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第七条 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经上交所登记后应当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和网站上披露,定期报告、收购报 告书等信息披露文件的摘要应当在上交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 报刊披露。公司应当保证其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文件与上交所登记的内容完全一 致。 公司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会或答 记者问等形式代替公告。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 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