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盾安环境(002011) -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FANGDA PARTNERS 本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2)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 出具的事实和文件,且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http://www.fangdalaw.com 中国上海市石门一路 288 号 电子邮件 E-mail: email@fangdalaw.com 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二座 24 楼 电 话 Tel.: +86-21-2208 1166 邮政编码:200041 传 真 Fax.: +86-21-5298 5599 24/F, HKRI Centre Two HKRI Taikoo Hui 288 Shi Men Yi Road Shanghai, PRC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 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根据相关法律顾问协议,本所指派律师出席浙江盾安人 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 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