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普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对奥普特使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6号),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62.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1,846.38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249.4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53,596.90万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8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28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