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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鸟(603877)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603877Peacebird(603877)2025-02-26 08:46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 票相关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楼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致: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或"本所")接受宁波太平 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平鸟")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法律顾问,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激励管 理办法》"或"《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 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激励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