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铝业(601600) -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铝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5]字 0226 第 0133 号 JIT&N 版同 i大律师里会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十层 100004 电话:010-5706 8585 传真:010-8515 0267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5|字 0226 第 0133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 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 及《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会 议召开前和召开过程中,本所律师审查了有关本次股东会的相关材料,并对股东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提案审议情况,股东 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的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