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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草香料: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920016ChinaHerb(920016)2024-11-18 08:56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楼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接受安徽中草香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 ")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 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中草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