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三一重能: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4年12月)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 治理水平,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对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 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 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及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 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无违法犯罪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