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能: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2月)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的运作,提高董事会 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保证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权力,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三一重能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在《公司法》《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第三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和勤勉 义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其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人(含职工董事 1 名)、 独立董事 3 人。设董事长 1 人。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