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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重能:三一重能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审阅董事候选人余梁为 先生、张营先生、姜鹏先生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1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第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 董事人数为 3 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人数为 3 名,独立董事邓中华先生主持本次 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三一重能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三一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