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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兰仪表(301303) - 华福证券关于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上 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真兰仪表")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 务规则等文件的规定,对真兰仪表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 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资金来源及有效期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8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 公司临时闲置自有资金。上述额度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 的金额不超过 8 亿元。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有效期自动顺延至 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1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