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迪苏(600299) - 安迪苏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 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 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东长安街 1 号 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 8 层 邮政编码:100738 电话 +86 (10) 8508 5000 传真 +86 (10) 8518 5111 网址 kpmg.com/cn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500715 号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蓝星 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四、 我们认为,贵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