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云股份(002715)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二月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 关于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致: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接受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登云股份")的委托,指派陈志生律师、云芸律师(下称"本律师")出 席登云股份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 "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及登云股份 《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律师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出具法律意 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下午在广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