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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驰机电(603109)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向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 (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 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刘向强为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 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 任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 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 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