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正股份(603991) - 至正股份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不存在与本次交易相关 的购买、出售同一或相关资产的交易行为,不存在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 围的情形。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 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取得先进封装材料国际有限公司 (Advanced Assembly Materials International Limited,以下简称"AAMI"或"目 标公司")99.97%股权、置出上海至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正新材料")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 "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 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 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 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