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正股份(603991) - 至正股份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 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取得先进封装材料国际有限公司 (Advanced Assembly Materials International Limited,以下简称"AAMI"或"目 标公司")99.97%股权、置出上海至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正新材料")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一、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 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三)本次交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将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为参考依据,由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 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在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到适 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