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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股份(300772)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
300772Windey(300772)2025-03-02 07:45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的 致: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运达股份"或"公司")的委托,并根据发 行人与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作为发行人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 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 司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16 号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就发行人编制《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合规 性所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声明事项 一、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 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 和诚实信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