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美新材(002988) - 对外信息报送管理制度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与加强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信息报送和使用的管理,加强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和对外披露信息的一致性,确 保信息披露公平,避免内幕交易,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设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可能接触信息的相关人员,以及公司对外报送信 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尚未以合法方式公开的、所有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 业绩预告、财务数据、统计数据、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本制度所指"尚未以合 法方式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告。 第九条 报送人应加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