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鑫通用(603766) -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3月制定)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3 月制定)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增强董事会在关联交易决策 过程中的公正性、科学性及合理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隆鑫通 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 立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关联交易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监督、审核、 检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关联交易委员会由五名董事(至少含两名独立董事)组成。 关联交易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关联交易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四条 关联交易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任命一名独立董 事担任。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关联交易委员会会议,当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责 时,指定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代行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