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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必优(688089)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情形的说明
688089CABIO(688089)2025-03-04 12:15

1 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特此说明。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 二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 ——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情形的说明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必优""上市公司" 或"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王树伟、董栋、肖云平、王修评、 靳超、史贤俊、上海帆易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睿 欧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欧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上海国药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东证瑞象创业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鼎石汇泽生物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圣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购买上海欧易生物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63.2134%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易监管》第十二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 产重组》第三十条的规定,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