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必优(688089)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 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必优""上市公司" 或"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王树伟、董栋、肖云平、王修评、 靳超、史贤俊、上海帆易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睿 欧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欧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上海国药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东证瑞象创业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鼎石汇泽生物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圣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购买上海欧易生物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标的公司""欧易生物")63.2134%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 3、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的完整性,上市公司在人员、采购、 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性。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9 号》第四条第(三)项的规定。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突 出主业、增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