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解放(000800)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三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 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 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 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