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天股份(603759)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 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过新设的全 资子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贺利氏光伏银浆事业部相关资产(以下简称"本次 交易")。贺利氏光伏银浆事业部相关资产具体包括:(1)贺利氏光伏(上海)有 限公司 100%股权、贺利氏(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对贺利氏光伏(上海)有限公 司的债权;(2)贺利氏光伏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100%股权;(3)Heraeus Photovoltaics Singapore Pte. Ltd. 100%股权(三家公司以下合称"标的公司")。根 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本次重 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 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 意见: 1、本次交易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 报批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