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天股份(603759) - 海天股份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 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新设的全资子公司以支付 现金方式购买贺利氏光伏银浆事业部相关资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贺利氏 光伏银浆事业部相关资产具体包括:(1)贺利氏光伏(上海)有限公司 100%股 权、贺利氏(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对贺利氏光伏(上海)有限公司的债权;(2) 贺利氏光伏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100%股权;(3)Heraeus Photovoltaics Singapore Pte. Ltd. 100%股权(三家公司以下合称"标的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交易的实际情况作出审慎判断,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 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 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尚需审批的事项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一节之"五、本次 交易决策过程和审批情况"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