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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科技(603551) - 奥普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603551Aupu(603551)2025-03-07 10:3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 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 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