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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硅产业(688126)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688126NSIG(688126)2025-03-07 10:31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新昇晶投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昇晶投")、上海新昇晶科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昇晶科")、上海新 昇晶睿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昇晶睿",和新昇晶投、新昇晶科合 称"标的公司")的少数股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公司拟购买的标的公司股权合称"标的资产")。 同时,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与本次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合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持有新昇晶投 100%股权、新 昇晶科 100%股权、新昇晶睿 100%股权。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董事会认为: 一、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 投资、对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