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鹏饮料(605499) -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 2024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东鹏饮料(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游晓女士、赵亚 利女士、李洪斌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8 日 经核查独立董事游晓女士、赵亚利女士、李洪斌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24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人李洪斌,于 2024 年 2 月起任职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