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鹏饮料(605499) -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草案) 二〇二五年三月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 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 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公 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