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鹏饮料(605499) -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3月修订)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乐鹏吹料 二〇二五年三月 THE HOND HE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东鹏饮料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 科学决策水平,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东 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 司章程》和股东会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决策的制定。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