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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晟有色(600259) -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2025年3月修订)
600259RNM(600259)2025-03-10 11:31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2025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科学规范的决策机制,完善广晟 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厘清公司治理主体间的权责边界,规范企业董事会授 权管理行为,提高重大事项决策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央企业董事 会工作规则(试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授权管理是指公司董事会在一定条 件和范围内,根据经营实际情况将法律、行政法规及《公 司章程》赋予董事会的部分职权和事项决定授予相关授权 对象,主要包括: (一)董事会对董事长的授权; (二)董事会对总裁的授权; (三)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其他必要授权。 第三条 本办法管理对象为董事会授权管理工作,包括 组织机构与职责、授权原则与范围、授权与变更程序、监 督责任等内容。 第四条 董事会授权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授权应当严格限定在股东大会 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不得超越董事会职权范围,涉及公 司战略性及方向 ...